竹山县工商局“四个结合”狠抓绩效考评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工作,竹山县工商局在2014年绩效考核中坚持“四个结合”,保障绩效考评公正公平合理,更好地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实行分类管理和差异化管理相结合,走出“洗碗与打碗”的怪圈。在2014年绩效考核中,该局按照职能职责相近、目标任务相近、管辖区域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单位分门别类制定考核细则,将考核单位分基层所一类、基层所二类、有预算任务的直属机构、没有预算任务的直属机构和机关股室五个系列,分类考评。此种分类考评一是避免在业务指标考核中,因考核指标设定不统一,而给有的单位“白白送分”的现象出现;二是避免在检查考评和督察中出现多做事,多出错;少做事,少出错;不做事,不出错的现象发生。如:去年在食品安全一季一督查过程中,按照每个管片组抽查5户进行明察暗访,结果导致大所扣分多,小所扣分少。
实行定质和定量相结合,防止一俊遮百丑。在考核指标的设定上,分业务考核、日常考核、民主测评和班子测评。业务考核包括市局目标、县政府经济目标、县局业务指标等考核项目;日常考核涵盖学习教育培训、纪律作风建设、公益活动等方面。每项考核指标合理确定考核分值,考核指标越细,考评体系就越全面;每项考核指标的权重越小,评价结果就越合理。在操作过程中,注重日常考核,防止出现“一俊遮百丑”的现象发生。
实行主体责任和督察责任相结合,实现齐抓共管。在考核方式上,实行主体责任和督察责任相结合,更注重主体责任。所有单项业务工作明确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安排部署、督促落实、检查考评,并下发检查督察通报;督查部门主要对共性目标进行督察,必要时参与业务工作督察。落实牵头单位的主体责任,有效保障绩效考评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实行考能、考绩、考评相结合,实现个人与单位共荣辱。该局规定9项奖分和18项罚分内容,与干部职工的考能、考绩、考评相结合;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个人获得奖罚分的,同等分值加到单位;单位获得奖罚分的,同等分值加到个人,实现个人与单位共兴共荣,增强个人的集体荣誉感;个人的绩效考核得分与绩效考核奖挂钩,与年度公务员考核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实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中有目标的竞争格局。(竹山县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