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四个强化”加强网络交易监管
为充分发挥湖北工商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水平,鄂州市工商局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切实加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培训指导。 市局举办了培训班,就网络监管基础知识、案件线索获取、电子数据证据提取等内容组织了专项培训。同时,市局、分局、所三级联动,建立网络监管交流QQ群,在线交流、及时解决湖北工商网络交易监管平台运用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在对分局、所网络监管工作进行指导的同时,市局明确网络监管职责分工,加强监督,不定时对分局、所网络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逐月通报,确保职责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 市局通过日常巡查、走访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就《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在外网发布《关于经营性网站办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的公告》,引导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各类网络经营主体办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帮助网络经营主体主动依法公开其真实合法的主体信息,提高其申请网上营业执照链接标识的自觉意识。截至目前,共受理申请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的经营主体22户,其中16户经营主体通过审核,获得电子链接标识,6户不符合发放标准经营主体已要求其重新申请。
三是强化信息梳理。 市局对已经入库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按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四类逐步逐项进行核查;对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的网站,按网络商品交易服务平台网站、非网络商品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络商品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内的店铺、其他等四类进行核查;对网络经营主体所属监管范围进行核查,避免重复监管。充分运用外网申请入库、搜索结果入库、人工录入入库等方式,改变网络主体入库方式以总局数据为主的局面。同时,加强网上日常巡查,对网络经营主体临时变更的信息及时发现、及时核查、及时处理,确保日常巡查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截至目前,共核实入库网络经营主体266户,入库网络经营主体网站281个。
四是强化案件查处。 市局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电子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监管重点,充分利用网监系统的主体搜索功能及网上巡查功能,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逐项核查,发现违法案件线索的,认真核实,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协调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线索,及时通报、并移送公安机关。截至目前,已立案调查网络交易违法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