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召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动员会
5月8日,省工商局召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动员会,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方案要求,对省工商局机关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作出部署。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高在动员讲话中提出三项推进落实要求。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切实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聚焦到中央和省委对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到国家监察体制发生的重大变革上来,聚焦到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上来,聚焦到提升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上来,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抓住关键少数,拓展宣教形式,着力强化震慑,着力提高宣教月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知行合一,更加坚定地抓牢政治建设,更加牢固地强化思想武装,更加深入地改进作风,更加严格地监督执纪,坚定不移地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工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李元彪作了《监察法》专题宣讲。他指出,制订《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是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他从《监察法》的立法目的和指导思想、监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国家监察的工作原则、国家监察的工作方针、监察对象、监察机关的职责、监察机关的权限、行使权限的程序、对违法行为的处置方式、对监察机关的监督方式等10个方面,深入阐释了《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并对工商部门如何抓好学习贯彻《监察法》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明方主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敏传达了国务院、湖北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王志军传达了省纪委相关案件通报。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工商局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省工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