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谨慎交付定金 理性对待有奖销售

22.04.2016  15:15

省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

谨慎交付定金 理性对待有奖销售

  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茜、通讯员李斌、童颖、实习生彭晓霞)4月20日,针对一季度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省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弄清定金含义,谨慎交付,理性对待有奖销售。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有本质区别。”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消费者如不履行约定,则无权要求经营者返还定金;经营者若违约,需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消费者履行约定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而订金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只是单方行为,当合同不能履行时,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买房屋、汽车时,消费者一定要谨慎交付定金,因为当消费者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销售商返还定金。

  针对形形色色的有奖销售促销活动,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理性看待,首先要看清所设奖项的种类、奖金额、中奖概率等,避免落入陷阱。其次要注意检查奖品、赠品质量,了解其实际价值,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

          “发票是交易关系存在的最好证明,也是消费者维权的有力凭证。”该负责人表示,任何消费都应索要发票,同时仔细核对发票上注明的商品名称、型号、价格等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