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工商局出台“十一个禁止”加强作风建设

30.07.2014  09:44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纪政纪,强化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7月21日,随州市工商局针对当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出台了"十一个禁止",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效果。
  一是禁止同城公款吃请或公款支付营业性娱乐活动费用;二是禁止公车私用或领导干部私自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或将公车停放在商场、超市、餐馆、酒店、休闲娱乐、旅游景点、社区等与行使公务无关的公共场所;节假日和非工作期间应当封存或停用,因公需要用车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三是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四是禁止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或借下基层之机收受土特产品,或转嫁本单位或个人的消费支出,或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吃请和娱乐活动;五是禁止借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六是禁止为办事对象指定服务谋利;七是禁止在登记办照、备案审批、行政执法和行政服务事项中违规收费、变相收费或不执行省工商局"三分离"、"三禁止"规定利用行政职权强制入会、强制收取会费、搭车收取会费;八是禁止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无偿占用企业的财物,在企业报销各种费用或违规对企业实施检查、违规在企业开展考核、评比、达标、培训、研讨等活动;九是禁止简单粗暴执法,不得无证执法、违反程序执法、酒后执法;十是禁止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工作日午餐饮酒,或迟到早退、政务值守擅自脱岗、离岗,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十一是禁止公款旅游或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或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该局规定,自规定出台之日起,系统各单位要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促进工商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自身发展的高度,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管理,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要结合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搞好自查,自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顶风违纪违规,违反"十一个禁止"的,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部门整体形象,给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将从重从快严肃处理。(随州市工商局 饶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