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房县工商局“六字诀”深入推进行政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为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自5月以来,十堰市房县工商局紧扣“细、实、真、长、严、活”,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落实方案紧扣“细” 。在省、市、县召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房县工商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直属机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印发了《房县工商局2017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从行政许可、消费维权、执法办案三个方面细化、量化相关股室、直属机构、工商所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清单,指导全系统分步推进专项治理行动。为便于社会监督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打造阳光工商,房县工商局通过房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了专项治理方案、举报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工商局工作人员不合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执法行为来电来函,进行举报投诉。5月5日,召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机构、基层工商所班子成员、法制员70多人参加了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要求全系统积极查摆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不正之风。
二、查找问题突出“实”。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房县工商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要求各工商所、直属分局等相关单位将2015年以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合法、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突出问题作为治理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方案》列出的自查自纠内容所列项目清单,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895件、行政许可案卷2865卷逐件(卷)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共查找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不严格等159个方面的问题,其中行政处罚方面存在78个问题、行政许可方面存在79个问题、消费维权存在2个方面的问题。发现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理清2015年以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清单和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清单。同时,为切实规范系统干部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对市场监管质量、行政执法质量和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为搞好专项行动整改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督导检查突出“真”。 为防止自查自改走“过场”,5月9日和8月11日,房县工商局抽调法规股、督察队、监察室人员组成专项督查专班,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对自查发现问题较少和问题零报告以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门古工商所、青峰工商所及稽查分局进行重点抽查,抽查三个单位及其办案人员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行为。通过随机回访20户被处罚的市场主体,并填写《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廉政监督抽查表》,尚未发现问题线索。
四、 健全机制突出“长” 。针对存在的问题,房县工商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推行执法公开工作,打造“阳光工商”。坚持政务公开,严格执行行政职权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执法标准体系建设,实行执法精细化管理,先后修订完善了《房县工商局市场监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房县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房县工商局经济案件质量考核办法》、《房县工商局暂扣和罚没物资管理办法》、《房县工商局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房县工商局立销案管理办法》等工作规范,对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经济案件办理、暂扣和罚没物资管理、案件核审和案件管理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各项执法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大力推行执法行为全程记录、执法行为网络化运行,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流程管理;加强执法教育培训,提高工商执法人员执法素质。深化执法能力素质教育,有效提升全体工商干部的法律业务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责任,严格过错追究。一经发现不作为、乱作为、不公正、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五、追究责任突出“严”。 针对查找的问题及反馈的情况,房县工商局要求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时间表,严格按照整改措施,逐步整改到位。对于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严重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坚决从严查处问责,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如2015年8月份,先后两次收到群众投诉,称门古工商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决定。通过处理投诉、核实情况,发现原门古工商所两名同志违反法定程序,错误实施行政许可决定,造成不良影响,县局和市局于分别于2016年2月23日和4月16日给予该两名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另外,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强化责任追究落实有力。
六、有机结合突出 “活” 。坚持统筹兼顾,弹好钢琴,将行政执法突出专项整治与“两学一做”、“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年”、“服务市场主体年”等紧密结合,与促进当前业务工作、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相结合,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 。以工商总局确定十堰市为2016年度企业年报试点单位为契机,狠抓市场主体年报公示、部门协同监管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9月底,全县应年报公示各类市场主体32870户,已年报公示32443户,年报率98.75%。受到省、市局的多次通报表扬。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正式启动,成员单位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658条,录入行政处罚信息982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实现随机抽查的事项全覆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76户,公示率98.63%。6月2日,房县“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在房县工商局召开,50余家县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力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落实监管职责,完善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机制,确保在建立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取得新进展。
(二)与 执法年行动相结合 。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年行动为契机,深化“订单式”、“点题式”打假,加大对侵权假冒商品的行政处罚和案件公示力度。截止9月底,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8件,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和网络商品交易质量抽检监测。已建库并纳入网络监管的经营主体26户,立案查处案件6起,结案6起;加大广告监管力度,把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与“五城联创“相结合,强化广告监测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群众的消费权益;开展格式合同条款专项行动,督促经营者自行清理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开展格式合同行政指导39次,立案查处合同违法案件5件;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检查农资经营户112户,抽检化肥6品种11个批次,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农资案件4起,案值24万余元。
(三)与监管商品质量相结合。 抓住社会影响大、消费者投诉多的流通领域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严格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聚焦消费者反映突出的家用电器、服装、装饰装修材料、液化气、成品油、农资等涉及消费者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和有关服务,组织安排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靶向式”集中抽检4次,抽检重点商品99个批次,立案查处25起。截止6月底,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434件,其中咨询257件,成功解决投诉举报及消费纠纷17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56万元。诉转案43件,价值1.32万元,罚没款金额16.2万元。(十堰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