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七项专项整治”部署“双打”工作

02.06.2016  18:38

  为打击假冒伪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咸宁市工商局围绕消费维权履职尽责点题内容,聚焦重点商品、关注重点领域、抓住重点部位,部署七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一是开展“防霾产品”专项整治。重点关注口罩、空气净化器等产品,加大对经营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宣传和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防霾产品”消费警示和消费引导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二是开展“迪士尼”注册商标专项保护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保护行动方案,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集中整治,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三是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标,以“整治农资市场秩序,净化农资市场环境”为主要内容,重点查处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农资违法案件。深化“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落实“重点监管名单”工作制度,推动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加大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四是开展“湖北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以出口拉美国家和地区商品为重点整治对象,突出治理重点专业市场和跨境电商等环节,以出口规模大、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电子电器产品、纺织品、日用品等商品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和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制售假冒商品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集中整治。以校服、文具商品为重点,加强对流通领域基础教育装备产品的监督检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相关投诉举报,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围绕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产品,针对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突出“两节”、“两会”以及春耕等重要农时和节庆时段,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案件,有效遏制农村市场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的行为。

  七是开展 2016 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突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重点监管,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