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 公安 工商三部门联合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12.06.2015  17:28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6月11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工商总局在京联合召开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依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是旅游、公安、工商三部门的共同责任。“不合理低价”、违法“一日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是今年治理旅游市场秩序的重点,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旅游市场乱象。

会议强调,整治不合理低价,就是要牵住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牛鼻子”。不合理低价是旅游市场秩序的“万病之源”。所谓不合理低价,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整治不合理低价,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形成合力。

会议要求,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一方面必须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实施组团社与地接社联动治理,线上线下同时治理,旅行社与导游一体治理,企业与从业者协同治理,法律应用、市场化手段、行政管理联合治理。另一方面要通过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加快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各级旅游、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快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公安部 工商总局关于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共同责任,依法依规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力度;加强合作,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的长效机制,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要实行督办制度,对整治不力、监管不到位的要实行问责。三部门要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督查督办、约谈通报等,形成强有力的领导力、执法力、工作力。

会上,北京、陕西、福建、江西、安徽、云南等6省(市)旅游、公安、工商部门负责同志交流了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经验。

我省在武汉市设立分会场,省工商局副局长刘春华、省旅游局副局长周正素及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市州旅游局分管领导和行管科长、旅游质监执法负责人、省旅游协会、省消费协会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共80多人参加会议。

省旅游局副局长周正素代表三部门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省按照“查漏洞、强执法”的要求,扎实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旅行社责任保险清理核查,查缺补漏,规范旅行社管理;二是以合同监管为核心,在前期开展旅行社广告(出境文明旅游)专项检查整治、旅游合同专项检查整治及“打黑、打非”专项检查整治三大行动的基础上,开展旅行社(导游)“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和市场治理景区专项督检,抓好旅游投诉处理和典型案件查办。通过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协作联动,形成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态势;三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做好旅游安全监管。着重抓好旅游行业防汛防雷、漂流等涉水项目安全,推动旅行社完善以保险关、用车关、合同关为重点的安全保障体系,让旅游更安全、更便利、更文明、更舒心。    (供稿:肖良成  审稿: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