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民族宗教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11.07.2014  12:34

  经黄冈市以及英山县民宗部门的积极争取、多方协调,7月份,英山县县委考核办决定将民族宗教工作列为“创优类”考核目标工作,纳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在黄冈市开了先例。

  为认真做好考核实施工作,英山县民宗局结合该县中心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围绕组织网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3个大类,认真制定了考核细则,设置了6个具体考核指标,采取百分制与难点特色工作另行加分相结合、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民族宗教工作考核分值计入乡镇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总分,将作为乡镇评先表彰、奖励处分、干部选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