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天门市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通过进一步落实关爱女孩行动、加大计生奖励扶助、加强孕情随访监测、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组织协调。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市委书记每月听取一次市“四大家”到所挂乡镇督导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和打击“两非”工作情况汇报,并到挂点乡镇调研,指导落实管理措施。市长及分管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研究情况,解决问题。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效能办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对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履责不够,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责任追究。为了加强党政干部责任制管理,市委印发了《天门市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暂行办法》,每年与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责任状,下发当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和任务。
加强孕情监测。符合生育政策的妇女在怀孕14周以内向村(居)委会报告孕情,由村(居)计生专干将孕情及时上报乡镇,并及时录入村(居)计生服务管理在线平台。从孕情信息产生当月起,由乡镇联点挂村干部和村(居)委会包保责任人每月进行一次随访,每4个月由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一次胎儿发育情况和孕妇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对象外出时,乡镇、村(居)干部要及时随访,及时取得对象的联络方式。如果发现孕情无故消失,则迅速启动孕情消失调查处置预案,展开调查,追究责任,有涉嫌“两非”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查处。
加强部门联管。天门市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动机制,在孕情监测、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终止妊娠设备和药品管理、出生登记管理以及“两非”案件查处等方面相互配合,各司其责。市公安局以责任状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派出所干警在积极配合乡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和打击“两非”工作中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管理方面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对经营业主的责任管理;市卫生计生委加强了每月对乡镇综合治理工作的督导;市财政切实落实专项经费,保证了综合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来源:《中国人口报》2014年12月17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