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巡视组:咸宁两区县违规招投标问题突出

11.11.2015  23:34

   长江商报消息 (记者 周舜尧)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今年分别对咸宁市咸安区、崇阳县进行了巡视,昨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了巡视反馈情况,此次巡视中发现咸安区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存违规现象,而崇阳县有少数党员干部行贿受贿,吃拿卡要,违规经商。

   咸安区公款招待问题突出

  省委第七巡视组于今年6月20日至7月31日对咸宁市咸安区进行了巡视,巡视组组长卢国祥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当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存在违规现象。

  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方面,一些“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党员干部仍然顶风违纪,无故脱岗,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公款招待、滥收费、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问题比较突出。

  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民主集中制方面,从严治党力度还不够大,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还不够严。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任用干部问题,干部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存在认识不够和落实不力的问题。

  对此,咸宁区委书记谭海华表态说,咸安区委将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单位,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崇阳县有干部违规经商

  省委第七巡视组于今年8月3日至9月10日对崇阳县进行了巡视,巡视组组长卢国祥反馈时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该县有的党员干部行贿受贿,吃拿卡要,违规经商,涉赌参赌,参与小产权房开发,违规招投标,违反财经纪律,群众身边贪腐问题频发。

  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方面,“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滥发津补贴问题比较普遍,企业主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送礼;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民主集中制方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严,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在选人用人方面,治理“三超两乱”力度不够,执行干部任用程序和规定不严谨,干部任前把关不够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待加强;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方面,有的党组织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纪委监督追责手段不多、执行不严。

  对此,崇阳县委书记杨良锋表态说,崇阳县委将对照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迅速成立整改专班,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全面、系统的治理规范,并建立长效机制加以管控,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