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委巡视组发现土地出让等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委巡视组发现土地出让等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鄂土资发【2016】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巡视发现土地出让等问题的整改工作,按照省委要求,省纪委候长安书记1月28日主持了巡视发现土地出让等问题反馈会,提出了要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的明确要求。甘荣坤副省长参加了反馈会并讲话,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狠抓整改。抓好巡视发现土地出让等问题整改十分重要,是落实省委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国土资源管理、促进依法行政的有力抓手。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反馈会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正视问题,全力以赴,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为切实做好巡视发现土地出让等问题的整改工作,省厅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发现土地出让等问题整改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2月5日
省委巡视组发现土地出让等问题整改方案
照省纪委侯长安书记和省政府甘荣坤副省长1月28日在巡视发现土地出让等问题反馈会的统一部署,切实解决省委巡视组在市(州)、县(市、区)巡视中发现的土地出让等突出问题,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关于抓好巡视成果运用的要求,以巡视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深化土地出让等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任务清单,开展专项整改,对账销号,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剖析根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大问责力度,既对事,又对人,明确重点责任,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为湖北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提供保障,为全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更有效的土地服务和支撑。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省厅成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开展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对全省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孙亚厅长任组长,厅领导王保平、邹清平、徐振坤、夏亚灵、曾环宇、陈新华、万寿雄、乔冰任副组长,张照云、钟明洋、焦阳、万滋仁、陈冰、文峰、刘武、倪钦亮、薛明、陈大才、钟贤华、谢德智、戴维彬、帅文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和追责办公室。整改办公室设在土地利用处,曾环宇兼办公室主任,陈大才、陈冰、刘武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沟通协调,拟定方案、指导督促,工作总结等工作。追责办公室设在驻厅纪检组,王保平兼办公室主任,张照云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对重点事和重点人开展调查和责任追究。省厅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成立专班,王建军、谢晓鸣、敬顺银、孙丹、杨高、孙燕、肖映天、王学才、刘晨、杨文森、谢正彪为成员。专班主要职责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和例会制度,负责情况收集、专报通报、上传下达、检查督办等。
(二)实行厅领导分片包干整改制度。
实行厅领导分片包干。孙亚厅长包干武汉市,主要协调处室办公室、财务处;邹清平副厅长包干黄石市、黄冈市、鄂州市,主要协调处室规划处;徐振坤副厅长包干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主要协调处室地籍处;曾环宇副厅长包干十堰市、襄阳市、随州市,主要协调处室利用处;陈新华局长包干天门市、仙桃市,主要协调处室耕保处;万寿雄总队长包干恩施州,主要协调处室征地处;乔冰副主任包干孝感市、咸宁市,主要协调处室执法处。
驻厅纪检组全程参加,对巡视发现的重点事、重点人开展调查和责任追究。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省厅相关处室根据职能分工和厅领导分片包干安排,督办指导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完成整改落实。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完成整改。
(二)着力推进建章立制工作。
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结合转变职能、改革创新、依法行政、廉政建设等要求,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有效规范各类行政行为,建立起运作规范、管控严格、有责必究的长效管理机制,主要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监管:
1.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强化土地利用计划下达、执行监管和台账管理,严格建设用地预审。
2.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认真履行建设用地审批责任,积极研究解决用地审查报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稳增长用地需求。加强批后核查,建立“批—征—供—用”联动机制,着力解决未批先用等问题,依法依规使用土地。
3.完善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和监管。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土地市场建设,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供应,强化土地供后监管,加快闲置土地处置。
4.完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扎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强化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管理。
5.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做好确权登记工作,依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把好土地登记关,以土地登记倒逼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更加规范。
(三)严格追责问责。
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在问题梳理、汇总和分类的基础上,积极与省委巡视办沟通,对反馈的重点人和重点事进行调查追责。驻厅纪检组将针对问题线索,从重从快查办典型个案,并以典型案例为突破口,坚持一案双查,既查事又查人,依纪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四、工作进度安排
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16年1月底至6月底。
(一)制定方案与部署阶段(1月29日—2月29日)。
1.制定整改方案。省厅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归纳分析,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
2.层层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省厅争取省政府尽快召开全省整改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部署全面整改。市(州)国土资源部门也要积极争取市(州)政府召开整改动员会,层层传导压力。
(二)深化整改、建章立制和定责问责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立行立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尽快整改到位。
2.限时整改。对整改有困难的,要列出整改的时间节点,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建章立制。从制度执行上研究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政策措施,出台相关制度。
4.追责问责。驻厅纪检组以典型案例为重点突破口,实行追责问责。
(三)整改报告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省厅梳理总结全省各地整改落实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形成报告报省委巡视办,同时抄报省政府。
五、措施与要求
(一)明确整改任务和分工。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整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和汇总,建立清单。需政府组织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政府;是国土部门自身问题的,要积极整改,履职尽责。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形成“政府主导、国土主办、部门协同”的整改共同责任机制,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整改合力。要统筹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措施、责任、主体和时间安排,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一步步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要在2月20日前把整改实施方案报至省厅,各项问题要按照政府、国土、财政和其它部门梳理分类,形成清单,并明确具体整改时间安排。
(二)加快整改进度。市(州)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整改时间节点安排,把任务分阶段压实。要督促所辖县(市、区)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列出整改时间表。要注意区分情况,分类推进。对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立行立改,抓紧落实;对难以一步整改到位的,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和跟进措施。在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坚持依法行政、改革创新和简政放权的原则,提出标本兼治的措施和建议,并上升为制度,积极构建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要在5月30日前形成整改报告报省厅。
(三)以追责问责保障整改取得实效。驻厅纪检组和各地驻国土资源局纪检组要全程参与整改,对巡视发现的重点人和重点事进行调查追责。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迅速启动整改工作,既要加快进度,又不能拖延。对整改落实不力、拖延进度、应付检查、压案不查的,驻厅纪检组将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问题严重需要转报的,将及时转报省纪委和省委巡视组。省厅将采取全面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督办各地整改。对各地整改情况,将及时上报省政府予以通报,并视各地整改情况依法约谈、问责。各地要举一反三,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认真对照业务工作中重点风险防控点逐一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其它方面违纪违规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以“六个结合”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整改全过程,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要统筹安排,做好与当前业务工作、与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专项审计、与土地例行督察、与省厅专项巡视、与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与履职尽责电视问政有机结合。要区分不同问题,分类整改。属巡视组首次发现的问题,要优先整改;重复发现的问题且已整改到位的,要及时上报整改结果,省厅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将予以核实,要通过上下联动,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