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强化五项措施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

08.04.2015  19:12

  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创新基层依法治理、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保证律师依法履职,恩施州强化五项措施,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规范。规范法律顾问选拔聘用,制定《恩施州法律顾问聘用管理指导办法》,规范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需求评估、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等工作流程,将法律顾问服务资源纳入公共服务交易平台,明确由财政资金保障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聘请必须纳入到政府采购程序,实行法律顾问聘用选拔的“阳光操作”。分类制定法律顾问工作服务标准,建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居法律顾问权利义务清单,明确责任目标、服务程序、服务标准等职责边界,提高法律顾问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健全法律顾问为各级政府提供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制度审查、法律(社会)风险评估等机制;完善律师全面参与党政及各部门的涉法决策、行政及民事行为的各项制度规范。健全法律顾问经费使用监管制度,规范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挖掘法律服务资源,建立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公职律师为补充的工作机制,支持和鼓励州外优秀律师参与“法治恩施”建设和结对参与重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法律顾问的教育和监管,继续举办法律顾问培训班,加大律师执业继续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力度,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指引法律顾问依法履职、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建立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库,将全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在恩施州普法网予以公开,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三、创新实践载体,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方式多元化。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法治化着力,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参与信访接待和矛盾调解工作机制,推行律师代理信访申诉案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作用。继续总结推介恩施“四个一”、“1+2+3+X”、“矛盾纠纷层级调解”等乡镇法律顾问服务模式,进一步整合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优势资源,强化“法律诊所”建设,建强村居法律顾问网络,创新法律顾问服务基层载体。加大法律顾问工作统筹推进力度,按《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确立的目标任务,以上率下、狠抓落实,通过召开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评先表模活动,表彰一批开展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先进集体乡(镇)和优秀法律顾问,推动工作提档升质。

  四、强化调研宣传,营造法治恩施建设良好氛围。继续巩固以恩施电视台、恩施日报、恩施普法网为主体的宣传阵地,创编普建工作公益广告,继续发挥手机信息平台的作用,拓展短信固定发送器、QQ群等宣传新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延伸宣传触角,强化工作成效宣传,着力宣传普建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依法行政和强化基层依法治理、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强化工作进度宣传,对照普建工作整体部署和要求,及时进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强化服务方式和工作模式的宣传,认真总结在氛围营造、平台搭建、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制度健全等方面的有效探索;强化先进集体、个人和典型案例宣传,形成赶学帮超的氛围。利用“六五”普法契机,借助“法律六进”活动,提高普建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公民的法治意识;结合社会法治需求,针对干部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参与热情。组织开展以“律师进村、法律便民”为主要内容的普建工作服务“法治恩施”建设专项调研,搞好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的提炼推广,用调研成果指导工作实践。

  五、严格管理考评,推动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落实责任机制,督促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普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坚守法治建设的责任担当。完善《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考评办法》、《恩施州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组织开展工作考评检查,根据法律顾问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专业水平、职业道德和服务效果等要求,确立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指标。加大法律顾问违规违纪纠查力度,开展法律顾问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对疏于履职的法律服务人员予以诫勉谈话,对违规违纪的予以严肃查处。(罗建刚   陈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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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