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局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

13.08.2015  18:59

  时值谢师宴、状元宴等农村集体聚餐高峰期,荆州市局多措并举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调查摸底,登记建档。对辖区内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流动厨师基本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为申报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二是定期体检,持证上岗。督促辖区内农村流动厨师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农村厨师不得上岗。

  三是加强指导,强化检查。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农村自办宴席加工场地、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实行农村自办宴席的菜肴、饭食留样制度,每种菜品不少于100克,低温留存48小时。

  四是狠抓消毒,防止食品污染。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要求宴席举办者搞好宴席场所清洁工作,做好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用具的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是完善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报告程序,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救治。

  六是落实责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和厨师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村委会与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共同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负责。

  (信息来源: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