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局严肃整治“十不为”中层干部

05.01.2015  10:39

  近日,为有效杜绝“中梗塞”现象,襄阳市襄州区局出台规定,明确10类“不作为”情形将受组织处理。

  该局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不为”,从岗位履职、干事创业、作风建设、工作业绩、权力行使等方面着眼,将中层干部“不作为”明确为“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谋划工作措施和业绩不实、重点工作推进成效不明显、‘下深水’破解工作难题不够、作风漂浮工作不实不细、工作服务意识和效能不高、联系基层解决问题不多、缺乏监管和处置事件不当、目标定位和工作实绩公认度不高、干部权力规范行使不到位”10个大项,及时从制度层面形成处理“不为”中层干部的意见,重点解决工作中的不作为和不担当。

  为建立一套科学识别、处理干部“不为”的机制,该局将中层干部“不作为”具体细化为18条不同标准和情形以及相应问责方式,轻者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不评优秀,重者视情况进行岗位调整、免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