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调解工作顺利通过州委州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近日,恩施州2014年度人民调解工作顺利通过了州委、州政府的督查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2014年度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检查核实,得到了考核组的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恩施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扎实,机制健全,措施得力,运行规范,成效显著,排查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全州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2014年全州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突出社会治理创新,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22355件,比上年增加6%,调解成功21454件,调解成功率达96%,超过州定目标责任指标95%,协议涉及金额达2.47亿元,防止“民转刑”案件188件652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74件100人。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已成新常态,今年在全国“两会”和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全州统一安排部署,先后两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把握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等关键节点,深入排查调解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第一时间发现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人民调解队伍和组织网络建设全覆盖。2014年全州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821个,人民调解员9322人,组织网络覆盖县(市)、乡(镇)、村(居)、组(社区)和中心户五级。全州共建有各类行业性专业调委会34个,共排查调处各类行业性纠纷976件。
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包案调处、定期汇报、形势分析预警防控、文书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边区联防联调衔接配合,合力攻坚,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倡导“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理念,在调解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陈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