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局屈家岭分局五项措施催缴土地出让价款

04.11.2014  10:39

  一是下发催缴通知书。通过清理,对全区欠缴土地成交价款的11家企事业单位(个人)下发了《催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价款通知书》,与当事人见面,说明原因与利害关系,督促按规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是严格约谈警示。对收到通知书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单位(个人),书面告之当事人,警示欠缴土地出让金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是联合执法督办。与建设、房产部门联合执法,对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一律停办;对办理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的,停工停建;已建成的,停止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已销售的,一律停办产权登记。

  四是严格依法追缴。对通过催缴、约谈等仍未交齐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个人),严格按司法程序提起诉讼,依法强制征缴。

  五是健全约束制度。规定凡未按规定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的单位(个人),不得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证;对于未按时缴纳土地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动工开发建设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纳入土地交易“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