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两会 · 展答卷:湖北法院工作巡礼之武汉
大江大河,奔流不息。一座城市的振兴与发展,源自一股股众志成城的力量叠加、托举、同行。疫情中,有人逆行,有人为城市奔忙,有人守护公平正义。
面对一个个考验,每一种力量,刀刻斧凿写就“忠诚、干净、担当”。
保护知识产权,发出首个全球禁诉令;助力三大攻坚战,反诈、追赃,守护群众“钱袋子”;逆行战疫,网上开庭24小时“不打烊”;护航高质量发展,建立“一站式”执行中心。
关键时刻,冲得上,担得起,挺得住,是英雄武汉城、英勇武汉人不屈的精神,也是每一个武汉法院人不变的信念。
2021年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任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 李金星 摄
行动树立标杆 持续优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5月,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右二、右三、右四)服务企业。
2020年,芬兰某公司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跨国诉讼,某某公司侵害其Tekla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8万余元。
武汉中院裁定对被告办公场所内计算机安装使用Tekla 软件的情况进行保全,被告拒不配合。经审理,武汉中院判决被告应立即停止侵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5.1万元。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试点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作为全国4个试点之一,武汉法院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及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入手,捷报频传:
全力捍卫知识产权领域司法主权,受理了中国法院首例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纠纷案;
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审结专利技术类案件1925件;
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平等保护了蔡林记、腾讯、茅台、微软等上千个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241件,“小米”“三星”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先后在武汉提起跨国诉讼,武汉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民服务为企分忧的‘店小二’理念必须入脑入心,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始终。”武汉中院负责人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
武汉法院聚焦执法办案、诉讼服务,明确任务清单129项,完善工作制度57项。建成全国法院第四家营商环境数据平台,设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诉调服务站,当好司法护企“店小二”。
强化产权保护,严格区分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界限,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让企业安心经营。
发挥破产审判功能,探索相对集中管辖,推动“执转破”顺畅衔接,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提升破产审判效能。
2021年,武汉中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获评“全国标杆”,参与承担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被评为“全国优秀”。
2021年12月14日,武汉中院邀请部分在汉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工商联、总商会负责人、民营企业家座谈,共商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之举”。
会上,武汉美联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卞涛激动地表示:“感谢中院为优化营商大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尤其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方面所作出的努力!有了法治的护航,我们企业的步子迈得更稳、更快,企业家的心里更踏实!”
数年前,美联地产公司曾参与武汉市某城中村项目建设,与当时的合作方因拆迁补偿金发生了纠纷,对方起诉到中院并申请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高达5.9亿元。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主动召集双方沟通协商,抓住关键矛盾,扩大各方共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将纠纷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小。
全国人大代表、卓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阎志谈到,法院不断调整司法精准服务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诚意十足,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对营商环境的保障作用,让企业家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2020年7月,武汉中院远程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李金星 摄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节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威胁。
关键时刻,法院2000多名干警闻令而动、向险而行,奔赴抗疫一线,严守711个管控卡点、服务数十个方舱医院、发热门诊,协助转运收治重症患者3491人,筑起群众生命安全的防御墙。与此同时,武汉中院第一时间部署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线上办案24小时“不打烊”,用实际行动书写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干净、担当。
2020年4月,武汉某汽车财务公司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申请保全。受疫情影响,该公司20笔融资逾期无法收回,涉及17地企业个人、3000万元债款。立案后,经开区法院迅速启动快办程序,连夜向全国17家法院发出事项委托55件,上传法律文书近400份,逐家联系协调办理,仅用5日完成全部财产保全措施。迫于压力,借款人纷纷与该公司和解,债务危机被及时化解。
疫情防控期间,线下工作无法开展,武汉法院迅速对“智慧法院”提档升级,组建了41个互联网法庭,通过“一中心、六平台、十八个应用系统”,在线庭审、远程提讯、网络查控,网上立案467件,调解结案268件。其中,快速解封涉方舱医院医疗设备,解冻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建设单位及定点医院账户,帮15家医疗、防疫物资供应机构查封、冻结3091万元,为武汉战疫取得阶段性胜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疫后,面对经济重振及企业复工复产迫切需求,武汉两级法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因案因时施策,在法律框架下,通过“有温度”的审判执行,帮助危困企业焕发生机。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中,武汉中院积极引导涉案6家企业,通过分期还款、担保变现等方式达成调解,为本地企业追回借款本息3.28亿元。
积极参与“化积案、解民忧、促和谐”活动,综合考虑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对纠纷产生的影响,合理界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妥善审理房地产、民间借贷等纠纷51506件。针对涉疫矛盾梳理三大类17项风险提出建议,被最高法院列入相关指导意见。
2020年7月,一家婴儿游泳馆的125位会员向硚口法院起诉,该馆1月份关门歇业,既不提供服务,也不退还充值费。法院组成调解专班,向游泳馆老板建议,把中断的服务续上,先解决一部分人的问题,再想办法逐步制定退款方案,把矛盾化解。
密切关注疫情对劳资关系的冲击,兼顾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审理劳动争议纠纷7936件,追索劳动报酬4.9亿元,为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高点站位推进 政治担当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
武汉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 李金星 摄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2020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欺骗性高、危害面广,群众深恶痛绝。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武汉法院从守好群众“钱袋子”入手,重拳打击,为武汉市实现非法集资“双降”目标贡献力量。
“没想到,时隔三年还能拿回被骗的钱!”2021年4月,从武汉市青山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回被骗的46万余元,来自上海的蒋先生感谢不已。三年前,蒋先生被推荐进入DM平台进行投资,投入90万元,有去无回,只得报警。经查,该投资平台为胡某等13人非法设立,短短三个月,骗得426万余元,涉及北京、深圳、上海等23个城市的51名受害者。2020年底,胡某等13人被判刑后,案件移交青山区法院执行,追缴赃款。截至2021年4月,青山法院共执行回款35笔、238万余元,陆续发还受害人。
两江交汇,百湖相连,武汉因水而兴。发挥司法审判职能,防治污染,保护绿水青山,武汉法院多措并举,助推生态保护共建共治。
20世纪70年代开始,大规模围湖造田、化肥养鱼和农业污染,曾导致涨渡湖水面急剧萎缩。后在当地政府修复下,水体逐渐恢复。2021年5月,武汉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在涨渡湖揭牌,成为武汉首个环境修复判决集中执行地。
江夏区境内有大大小小的湖泊22个,水资源丰饶。梁子湖作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保持其水体的纯净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平衡格外重要。江夏区法院以五里界法庭为依托,环梁子湖沿线设立乌龙泉法庭、山坡法庭、湖泗法庭,金口法庭紧邻长江,五个人民法庭环绕全区“一江多湖”的水资源功能区,形成了“五星”布局模式,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归口审理机制,为梁子湖水域及江夏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筑起绿色司法屏障。
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拓展环境修复司法举措,武汉法院灵活运用“增殖放流”“补种复绿”“劳务代偿”等方式,让违法者既承担刑事责任,又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2020年6月,蔡甸人章某因盗伐林木23棵被判刑后,法院责罚其补种树苗138棵,并养护3年。非法捕猎黑水鸡的李某判刑后,被法院责罚设置环保展板,让“野味捕猎手”变成“生态宣传员”。此外,武汉法院还严惩在长江白鳍豚国家自然保护区非法电捕鱼的犯罪团伙,助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助力脱贫攻坚,武汉法院结对帮扶23个贫困村,实现483户全面脱贫的同时,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正当权益。严打涉贫涉农领域违法犯罪,规范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工作,促进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责令复垦被毁损土地,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拼搏追赶超越 奋力点燃高质量发展司法新引擎
2021年11月,武汉中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一案件委托代理人展示刚领到的支票。李金星 摄
高速发展的武汉,需要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来支撑。
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破产重整……近年来,随着城市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批专业法庭在武汉应运而生,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江汉区是武汉商业密集区,金融机构众多。江汉区法院拥有全省唯一获批成立的金融专业审判庭,正副庭长均取得证券、期货经纪人资格,审判人员中一半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庭成立后,聚焦金融机构快捷解纷、防范风险的司法需求,积极探索金融纠纷诉前二次分流、诉中快审快执的“一站式”解纷机制,打造金融纠纷诉调对接2.0版。今年以来,审判庭通过诉前调解结案1473件,为后续进入审理程序的金融案件平均节约用时21.71天。
围绕金融审判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法律适用问题,金融审判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审判专业化水平,逐渐成为省内金融诉讼“优选地”。
2020年,江汉法院在全省率先确定LPR(贷款基础利率)适用的司法规则、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边界,依法作出民法典实施后全省预告登记优先受偿第一案,引领金融裁判规则,优化发展软环境,积极打造法治招商的“金字招牌”。
案件执行,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事关公平与正义。
2019年,北京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因某物联网数据软件开发项目验收事宜打起了官司。武汉中院判决武汉某公司限期向北京某公司支付合同款、违约金、保全申请费共计650万余元。但武汉某公司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面对北京公司提交的《调查申请》,武汉中院执行法官考虑到北京公司及其代理人长途跋涉且对武汉不熟悉、调查难度大,和助理挤时间,穿越大半个武汉,实地调查银行账户实控金额,同时要求被执行人自我查报财产。
2021年3月16日,法院成功扣划被执行人案款,北京某公司欣喜不已,武汉某公司却抵触情绪强烈。本着“执结一个案子,化解一段纠纷”的原则,法官及书记员先后十余次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最终于次日达成和解。3月底,北京某公司收到全部案款。
执行工作是胜诉权利兑现最为关键的一步,也是最为艰难的一步。执行干警常常要克服路途奔波的艰辛、不被理解的委屈、金钱利益的诱惑,才能完成司法审判的最后一公里。
制度与规范是公正高效执行的保证。近年来,武汉中院从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中分离出立案、网络查控、送达等辅助事务,改变以往以法官为核心的传统模式,建立起以“标准化流程”为核心的执行新模式。
此外,武汉中院还在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试点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功能,并与银行、不动产中心对接,新增多项“点对点”查控业务,全面提升法院执行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排忧解难,为武汉中部崛起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努力。
来源:武汉中院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