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居民和农业用电不降价 将促进各行业均衡发展

23.04.2015  16:55

  荆楚网消息(记者冯梓晔)4月20日起,湖北省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但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降不会下调。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我国对居民、农业用电实行低价政策,不足部分主要由工商业用电承担,导致工商业用电价格较高。从供电成本来说,居民用电一般位于电网供电最终端。电压等级最低,且主要集中在电力系统高峰时段用电,因而其供电成本是最高的。以湖北省为例,2014年我省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8元左右,农业生产用电价格0.48元,大工业平均销售电价0.704元,一般工商业电价0.98元。居民电价只相当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59.2%,也低于湖北省平均销售电价的0.723元。

  所以,将煤炭价格下降的空间主要用于下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有利于缩小交叉补贴,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符合中央明确的电改方向。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下调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居民和农业电价保持不变,主要可以稳定经济增长,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改善经营状况,增强竞争力。同时,可以改变目前电力行业一家盈利较高、下游行业多数经营困难的局面,促进各行业均衡发展。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