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民医保可用手机缴费参保了 9月1日启动每人每年220元
01.09.2018 16:11
本文来源: Whtv.Com.Cn
昨日,从武汉市税务局获悉,9月1日起该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开启。国地税机构整合后的新税务部门,成为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的唯一主体。
此前,武汉市新农合由卫计部门经办、财政部门征收,城镇居民医保由人社部门经办、地税部门征收,多头管理和多元征收导致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参保情况。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各项社保费统一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以身份证号(社保号)作为个人参保缴费的唯一关键数据,此举将有效杜绝重复参保缴费现象的发生。
据武汉市税务局负责人介绍,2019年度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新生儿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出生90日及以内(含出生当天),另有相关政府补助和参保登记规定,请关注武汉税务微信公众号及办税服务厅通告等信息。
目前,税务部门已开通“湖北税务网上税务局”网上缴费、“湖北税务手机APP”掌上缴费、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预存批扣代缴、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柜台代收代缴等缴费方式供已办理参保手续的缴费人自行选择。在规定缴费期限内办理参保并完成缴费手续的城乡居民,可在2019年度全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武汉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有任何疑问:城乡居民可拨打027-12333社保咨询电话,咨询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及经办流程;拨打027-12366税务咨询电话,咨询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及经办流程。
(记者贺亮 通讯员郑志强 叶翩 实习生张佩佩)
本文来源: Whtv.Com.Cn
01.09.2018 16:11
故
事
9月1日起湖北省税务局开征医保费 可通过手机办理
原标题:9月1日起,湖北省税务局首次开征医保费Whtv.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