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局积极组织开展财务自查和整改工作
7月3日,湖北省局召开系统内视频会议,迅速传达贯彻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省局机关和各市州局落实国家局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财务工作自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强化财经纪律要求,加强各项财务基础管理工作。
省局要求,一是要加强财务自查和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机关、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财务检查工作,对照财务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局提出的统一内容、统一步骤、统一标准的模式积极开展自查,组织整改,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检查和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二是要加强纪律约束。要求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局提出的“三个严禁、四个不准”规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三是切实加强财务内控管理。重点要加强财政资金支出规范管理。要求各单位牢固树立财务风险意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履行好经济责任,带头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执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切实规范财政资金支出审核,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和规范现金使用,落实财务负责人、管理人员责任,切实加强财务内控管理。四是要全面加强财务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要通过这次自查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建立财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本单位财务预算编制、执行进度、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基础规范、财务检查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对以上内容适时进行考核评比,建立考核评比结果与年度预算分配挂钩机制,提升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省局还组织学习了近期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就省局机关和各市州局开展财务自查与整改工作布置提出了要求。省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各市州局办公室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