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局查处一起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案
09.11.2015 18:4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阳新县局依法查处了一起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案件。
2015年10月20日,阳新县局执法人员在本县兴国镇老车站附近雷某豆制品加工厂现场检查,发现雷某正在使用食品添加剂焦糖色生产豆制品酱油干。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允许使用焦糖色的食品名单中没有豆制品,其行为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经查,2015年8月14日,雷某通过物流购进食品添加剂焦糖色150公斤。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10月20日期间,雷某在自己的豆制品加工厂先后投入使用焦糖色20公斤,生产酱油干30批次1200公斤,全部销往阳新县两家超市,货值金额0.66万元,违法所得0.66万元。
雷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焦糖色生产酱油干的行为,违反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阳新县局对雷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66万元,没收尚未使用完的焦糖色130公斤,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15年10月26日,当事人自觉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该案结案。
(信息来源:食品监督分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9.11.2015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