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刊载省局《新理念适应新常态 新举措开创新局面》文章
近日,人民网刊载省局《新理念适应新常态 新举措开创新局面》文章,全面反映了省局围绕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湖北国税实际,以新理念、新作风、新举措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树立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新形象,开创湖北国税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成绩。现将文章转载如下:
新理念适应新常态 新举措开创新局面
湖北省国税局领导班子调整后,紧紧围绕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湖北国税实际,以新理念、新作风、新举措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树立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新形象,开创了湖北国税工作新局面。
新理念彰显大智慧
面对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大智慧思考湖北国税工作,以新理念引导湖北国税工作。
一是弘扬“善悟”理念。省局主要领导从自身抓起,带动整个班子,辐射全系统干部,弘扬“善悟”理念,“悟”形势、“悟”要求,努力做到“战略上先进,行为上科学,形象上儒雅”。全系统弘扬了“我不思谁思、我不为谁为”的国税担当,省、市、县各级局领导带头调研思考,形成了一批税收经济分析、征管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高质量调研文章和国税工作改革思路。2015年2月1日和2月3日,湖北省委副书记张昌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副省长梁惠玲先后就省局呈报的《从税收视角看湖北食品工业》、《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经济税收分析报告》等调查报告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二是弘扬“共赢”理念。在抓班子带队伍上,坚持民主决策、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同时提出“领导和干部之间是合作伙伴关系”的理念,要求各级领导与干部职工“手把手指导、肩并肩作业、面对面监督、背靠背考核、心连心作战”,推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三是弘扬创新理念。在全系统持续开展管理创新活动,评选和扶持创新项目,调动基层创新的积极性,促进工作的新突破。既围绕总局和省局部署抓“硬指标”,把重点工作嵌入绩效管理,指标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又坚持打基础、利长远,统筹做好基础性工作,以基础工作的累积获得重点工作的出彩。
新作风体现大担当
新理念的倡导必然带来作风的大转变。在新的班子集体领导下,湖北国税系统上下形成了团结务实、勇于担当的良好风尚。
一是在勇于担当中守土一方。在洪湖事件中,省局领导班子勇于担当,迅速行动,以“稳定人心,控制局面”为总要求,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处理意见,分三批安排局领导带队到各市州局开展巡查督导,座谈到了每个县市区局、每名重点人员和每个问题环节,实行网格式管理。其中,多数局领导每天连续工作13小时以上,有位局领导为处理一个县的津补贴问题,在36小时内连续召开12次座谈会和干部职工大会,为事态的妥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在督查督办中狠抓落实。学习借鉴总局的作法,湖北省局建立了《每日要情》、督查销号、通报例会等加强督办抓落实的系列制度,狠抓总局和省局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精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重大专题活动和阶段性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截至2015 年3月12日,《每日要情》已连续编发70期;实行督查销号制度,对工作任务立项、台帐管理、跟踪督办、办结销号,目前立项141项,销号108项,其他未销号事项均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办结时间表、路线图;实行通报例会制度,已分三次通报了督查督办情况,省局机关和系统分别按月、按季召开督办例会,促进工作的落实。
三是在务实求实中提升质效。省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中央文件及全国税收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绩效管理会议精神,亲自起草或通过电脑批改了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党风廉政会议、绩效管理推进会议讲话稿等,并带头讲短话、开短会,提升了会议质效。同时,精简各类专项会议,压缩全省国税会议规模,尽量区别安排视频会议和套开会议,减轻了基层参会负担。
四是在讲求规矩中守住底线。从洪湖事件和信访、舆情案件中找原因,把讲规矩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第一根本,作为国税工作的底线,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各个环节,特别细化各级党组及其一把手、班子成员和所属党支部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以及监察室的监督责任,把“两个责任”的履行和国税业务工作风险点嵌入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提升科学防腐工作水平。同时,创新开展税检联合预防职务犯罪和依法履职免责工作,在系统内营造了讲规矩、守纪律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国税干部规规矩矩办事,清清白白做人。
五是在深化拓展中巩固成果。按照总局“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方案的要求,提出“双优、双严、双强”,即“优服务、优环境,严作风、严纪律,强党建、强基础”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提速减负增效”工程,狠抓简政放权和正风肃纪,推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三个三”主题落地生根。对2014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征集的73个整改,省局党组成员和责任处室先后讨论三次,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提交党组讨论,实行领导负责,跟踪销号,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六是在落实政策中优化环境。全面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落地,优化市场发展环境。2014年全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税额310亿元,其中,营改增减税23.6亿元;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6.9亿元,减免所得税2.1亿元。2013年至2015年2月,对全省小微企业免收普通发票工本费合计4424万元。下放出口退税审批权限,推进分类管理,提升出口退税质效,副省长甘荣坤一年内两次对湖北国税出口退税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
七是在规范落地中提升服务。省局通过抓学习培训到位、抓清理比对到位、抓宣传工作到位、抓考核督办到位等“十抓十到位”,开展规范落地样板单位建设。在规范落实中创新推行“工单”模式和“清单”管理,即以问题为导向,以差异为重点,对服务事项存在的差异实行“工单制”,对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的具体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清理,并形成“清单”,制定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通过业务联席、上下联动、领导决策等途径有序推进问题的解决,促进规范落地。
八是在评先表优中积聚能量。开展“学习纳税服务明星,打造一流服务窗口”活动,在全省办税服务大厅月评服务能手、半年评服务标兵、年评服务明星,在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公开表彰,并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和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等进行宣传,发挥标杆示范作用,释放进取正能量。同时,借鉴总局寻找身边最美税务人活动的作法,评选表彰一批在岗爱岗、敬业精业、甘于奉献的“最美税务人”,联合文明办、总工会举办事迹报告会,传播税收好声音,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积聚强大的正能量。
新举措开创新局面
坚持在创新中突破发展局限,培育竞争优势,开创湖北国税发展新局面。今年,省局全面推出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等方面的十项创新举措。
一是深化风险管理。在2014年被评为总局优秀创新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税收风险管理,坚持“五个统一”,开展行业税收典型调查与回归分析,落实评管查互动,优化指标体系与系统功能,建立集宏观分析、税收征管以及显性风险、隐性风险管理于一体的风险管理大格局,形成税收风险的闭环管理。
二是开发应用手机APP服务软件。开发APP手机办税软件,变足不出户办税为“如影随形”办税,实现纳税人申报、缴税、发票领用等事项的手机一体化办税,构建实体办税、网络办税、自助办税、掌上办税“四位一体”的办税格局。
三是办税软件“一免到底”。对于已推广应用的网上申报、网上开票和即将开发应用的手机APP办税软件等一律免费,减轻纳税人负担。
四是建设全省税收数据仓库。按照总局建设“稳固强大的信息化体系”的基本要求,组建专班,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税收数据仓库,为税收分析、管理、服务、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切实推进信息管税。
五是创新发票管理。适应电商等新业态经济发展,1月份率先在中部地区推行电子发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系统,逐步扩大电子发票使用范围。探索推行网上领票、邮寄送达的发票领用方式,解决纳税人领用发票排队等候的问题。
六是探索实行“同案同办”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建立案例库,实行案件指导,对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税收违法行为,给予基本相同的处理。
七是探索建立“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全面整合巡视、督察内审、监察和稽查四个职能部门的力量,构建“四位一体”税务大监督体系,强化对内监督,规范对外执法。
八是创新教育培训。在注重基础培训同时,开展精英培养,举办领导干部战略管理高级研修班,借鉴总局开展厅局级干部培训的作法,以培养市州局“一把手”为重点,举办全省国税系统处级干部培训班。适时举办稽查、反避税、大企业管理、风险管理岗位为主体的ERP高端人才培训,通过三年时间,培养一批适应税收现代化管理要求的人才。
九是推行大企业“3510”个性化服务。印发《湖北省国家税务局“3510”个性化服务工作方案》,对全省定点联系企业、“走出去”企业、招商引资企业推行“3510”个性化服务,即“三统要求、五项配置、十优服务”。三统要求:以服务为统领,以部门统筹为支撑,打造标准统一的服务流程。五项配置:一个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一个专家团队支撑保障、一名税务人员全程联络、一份工作档案跟踪管理、一个网络平台实时服务。十优服务:完善涉税咨询辅导、快速响应涉税诉求、推动税企高层对话、编制风险防范手册、试行事先裁定制度、做好居民身份认定、推进预约定价谈签、落实税收抵免政策、保护企业税收权益、推进国地联合服务。
十是全方位开展国地税合作。在已有合作基础上,积极开展4大类11项全方位、紧密型合作,逐步建立“4831”的国地税合作机制。推进“四个统一”,规范工作标准。统一政策执行口径,统一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规范,统一管理制度办法,统一推进综合治税。实施“八项联合”,丰富合作内容。联合开展征管基础工作,联合开展税收风险管理,联合开展税收检查,联合进行税额核定,联合加强税种管理,联合开展税收宣传,联合开展咨询辅导,联合开展纳税人维权。打造“三个平台”,畅通合作渠道。打造共享的办税服务平台,打造共用的缴款入库平台,打造互动的信息交换平台。共建“一个机制”,保障合作开展。省、市州国税局、地税局都成立由双方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合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保障国地税合作工作深入开展。通过深入开展国地税合作,提高税务行政效能和纳税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