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局推行“四化四有”网格痕迹化监管模式
20.03.2015 17:1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前,襄阳市樊城区局出台《网格化市场巡查痕迹监管办法(试行)》,要求日常监管做到“四化”“四有”,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监管区域网格化。定网格,根据监管区域特点、辖区市场主体数量和工作人员数量将辖区科学划分网格责任区;定人员,每个网格安排2名监管人员,明确主要责任人;定职责,明确巡查要求和内容,凡因巡查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或发现问题未依法有效处置,将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监管程序规范化。从适用范围、检查依据、检查人员、检查准备、检查方式、检查程序、检查要点、检查记录、检查纪律等九个方面,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日常监管进行系统规范。
三是留痕频次科学化。如对餐饮服务单位,根据分类等级的不同开展不同频次的留痕。A级餐饮单位每年巡查留痕一般不少于1次,B级餐饮单位每6个月不少于1次,C级餐饮单位每4个月不少于1次。对当年受到行政处罚或消费者多次投诉的单位增加巡查频次,对学校、医院及食堂周边等重要场所,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增加巡查频次。
四是留痕形式多样化。执法人员通过多种方式留存巡查痕迹。可以文字记录留痕,包括各类台账、监督检查记录表、痕迹监管卡、现场检查笔录等各类纸质文书;可以视听资料留痕,如对特定的专项整治或处理突发性事件时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留痕。
办法规定,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要做到巡查有记录、监管服务对象有签字、工作情况有台账、动态数据有录入。
(信息来源: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3.2015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