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工作

11.04.2016  16:57
 

  一是明确检查范围。对全市2015年8月31日前通过认证的药店按一定比例进行飞行检查。

  二是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对企业药品购销存管理、质量管理人员(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药品进货渠道及票据管理等进行检查。

  三是明确结果反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和问题,督促企业认真整改落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处理;严重违反GSP规定和药品法律法规的,收回GSP证书,责令停业整改,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是明确检查纪律。要求检查组严格遵守药品认证检查廉政纪律规定,保证监督检查工作公平、公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信息来源: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