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局多措并举确保中药制剂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29.06.2016 00:2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局《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专项提取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十堰市局积极动员,科学部署,以五个严查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企业自查。接到省局文件后,市局立即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将文件第一时间传至县市区局和药品生产企业,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自查制度,认真对照省局文件要求,逐项做好对照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局。
二是市县两级联动严格排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严格按照“六个是否”要求,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严格的现场检查。检查发现目前全市三家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均具备相应的中药前处理能力,其中2家企业使用的中药提取物为自产,1家为外购,专项检查发现一般缺陷10条,外购中药提取物已在省局备案,手续完备且来源稳定。
三是严格督促整改。针对专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通过现场核实、比对照片、审查整改资料等方式逐一核查,杜绝查而不改、改而不实的现象。
四是严格突击回头看。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提取监管的补充通知》要求,立即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突击检查回头看,通过全面回头看检查,全市3家企业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五是严格企业负责人月查制度。自3月份创新实施企业负责人月查制以来,全市生产企业运营状态良好。此次专项检查中,市局将制度与检查有机结合,要求被检查企业在月查表必须体现中药提取生产动态巡查情况。通过制度更好地掌握企业中药提取的动态生产情况,为加强中药提取长效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信息来源: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9.06.2016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