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局多措并举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监管
坚持常态化,强化项目各环节监管。一是规划设计尊民意。规划设计阶段,该局整理中心班子成员查看现场,将群众的心声融入设计方案,并将优化方案进行公示,使项目真正符合村情、民情。同时,降低变更幅度,设计变更和竣工验收未经项目区2/3以上群众代表讨论通过,不申报变更和受理竣工验收。二是工程施工严管理。坚持项目“法人制、公告制、合同制、监理制、验收制”管理,建立督办落实机制,采取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领导重点抓、召开例会督促抓、组织参访巡回抓、现场检查抓整改等六项措施,努力将工程项目建设成民心形象工程。三是竣工项目常回访。组建回访专班,深入到近三年已竣工的工程现场、周边农户、镇村组进行回访,看工程是否出现质量问题,查后续管护维护制度落实,听干部群众对项目效益评价,并对回访发现的问题与当地干群共同协商解决,确保土地整治真正惠民生。
着眼标准化,树立国土整治新形象。一是着眼项目档案资料标准。对立项、设计、变更、招标、实施、监理、工程、预决算、验收档案资料进行标准管理,确保经得起审计和纪检检查。二是着眼工程实体标准。对建设工序及设计尺寸进行严格报验签字管理,确保达到省级地方标准规范。三是着眼工程外观形象。对受益群众较多的大型、重点工程,从放线、制模、压顶、抹面、勾缝、贴标识着手,管控和树立国土整治新形象。
追求精细化,履职尽责创新出成果。一是部门联动搞督查。与县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季度拨款前对在建项目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效益生态、安全施工、民工工资等方面进行了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解决。二是发动群众同监督。灌输群众就是最好的监理新理念,充分发动项目区群众当好义务监督员,聘请秘密群众监督员,重点对工程质量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查证属实予以处理,并告之结果。三是明确责任强监管。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的各环节实行一名副主任分管至始终,责任到底,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审签,出现问题按规按纪处理,防止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