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局“四步走”筑牢廉政风险 防控体系

09.12.2016  00:38

  一是分层管理,共耕风险防控“责任田”。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纪委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该局纪委拟定《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从思想意识、工作机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外部环境“五类廉政风险”入手,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分管领导亲自把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和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承担对管辖干部、职工、聘用人员加强教育和严格管理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分岗排查,装好风险运行“监测窗”。该局纪委书记单独召集各科室、直属单位和国土所负责人进行逐一谈话,认真梳理每个工作岗位工作职责、职权,查找并分析出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业务处置权、现场处决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500册,下发全市系统干部职工。2016年,共查找出科室、直属单位和乡镇所风险点73个,风险等级全部为一级,实现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控登记全覆盖。

  三是分级考评,系紧风险防控“安全带”。结合党风廉政和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局廉政风险防范监督考核制度,采取阶段检查、单位内部评估、风险控制、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局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将廉政风险评估结果与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作为科室、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形成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循环机制,优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信号,运用督导、纠错、诫勉谈话等处置措施防范未然。通过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公示、督查、评估,真正实现动态监管,做到“没问题早防范,有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不断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是分类防控,筑牢风险防范“防火墙”。对照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等国土资源主要廉政风险点,对风险等级较高、干部群众评议关注多、反映多的重点岗位,建立完善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自由裁量权等工作上,规范行政程序和自由裁量权,重点理清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项目,制订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度,细化行政审批许可、处罚程序和裁量幅度,减少人为因素,使其更公平、更合理。重点围绕“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各业务科室、基层国土资源所以各项业务工作为主线,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环环相扣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