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局“四个联合”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气象

11.01.2017  08:06

  近日,该局与鄂州市气象局签订《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合作框架协议》,联手预警预报全市地质灾害气象,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联合建立双方信息共享和信息互通机制。双方加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系统建设方面的合作,气象局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降水监测,及时通报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强降水过程等预报服务信息,该局负责向气象局通报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发展信息和气象预报服务需求,以及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时空分布数据、历史灾情等信息,充分共享监测资源。

  二是联合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会商机制。汛期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工作由地环科和气象台联合承担;非汛期由双方业务部门会商,报主管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导同意后,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三是联合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当出现大雨、暴雨等气象灾害时,气象局负责将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通过手机短信、传真的方式通知该局相关业务部门。该局根据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结合地质灾害实际情况,以联合发布的形式通过该局风险预警平台向有关领导、单位、地质灾害防御点责任人及相关服务单位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

  四是联合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水平。双方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技术研究,建立完善地质灾害易发区致灾指标体系,联合制定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规范,逐步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质量检验业务,重点评定地质灾害风险落区的准确率、预警提前量和服务效益,共同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