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环保局加强“两考”噪声监管,实施“绿色护考”

30.05.2016  12:19

为加强2016年高考、中考“两考”前夕和考试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营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5月26日,建始县环保局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发《关于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实施“绿色护考”。

该《通告》规定:从事建筑施工、加工、制造的企业、个体户须做好噪声污染防治;严禁饮食业、娱乐场所等边界超标排放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5月28日至6月23日“两考”复习、考试期间,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0时至次日早6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活动,建筑施工单位因抢修、抢险等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作业的,须经住建部门审核、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后,方可施工;6月7日至8日、6月19日至22日“两考”应试期间,各考点周围及生活区,特别是距考点200米范围内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住宅装修、各类维修等,禁止昼夜产生一切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禁止交通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据了解,该局将对考点周围可能产生噪声的单位和经营点实施重点监控,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罚。同时,公布了“两考”噪声举报电话:0718—3223843;135978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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