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保密法实施条例

14.08.2014  15:25

(朱静文)为提高水文干部职工的保密法制观念,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8月11日,省水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局领导、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及武汉局、修试所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省国家安全厅有关领导就当前国际形势与我国国家安全环境作的专题讲座,学习了《实施条例》的有关主要内容和湖北省纪委印发的《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办法》。     

会议强调,国家秘密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全省水文系统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实施条例》,不断提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信息化条件下保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会议要求,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水文实际,突出行业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条例》,一是建立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保密责任,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泄露、谁负责”的原则,将保密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落实机要保密室的工作职责,明确专人管理,专门负责各种机要文件的拆封、登记、传阅、保管和销毁工作,保证“三密”文件的安全运转,不发生丢失、泄密等事件;四是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要制定完善《保密工作责任制度》《机要工作职责》《密级划分和保密期限确定、变更及解密制度》等,确保保密工作有序开展;五是加强保密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增强保密意识、掌握保密常识,确保各项保密管理要求入脑、入心,努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保密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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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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