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局严把五关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
09.06.2015 10:5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一、严把设施农用地准入关。市农业局对申报的设施农业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市国土资源局与项目申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对项目实际用途与申报用途是否一致严格把关,严禁以设施农业建设项目之名进行非农建设。
二、严把设施农用地选址关。该局规划耕保科对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是否存在未批先用等违法用地现象仔细审核,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用地行为及时制止停工。积极引导设施建设合理选址,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用地单位在发展规模化养殖时,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三、严把设施农用地审批关。审批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详细核查项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土地流转合同、用地协议、复垦保证书等材料,合理控制设施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将审核材料上传至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核发用地通知书。
四、严把设施农用地跟踪管理关。审批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该局执法监察局按照耕保科提供的审批材料对新增的设施农用地是否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面积以及设施农用地停用后是否及时组织复耕等问题重点巡查,确保批后使用的合法性。
五、严把历史设施农用地排查清理关。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对辖区内所有已建设施农用地详细摸排,及时告知该局耕保科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对排查出来的存在审批手续不规范和违法占地等行为的历史设施农用地及时整改和清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9.06.2015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