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严把“三关”大力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
把好考核检查关。按照司法部相关规定和省厅统一部署,从市基协抽调人员参加市局考核检查组,对全市4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逐一进行了年度检查考核。各考核组对照量化考核标准,对各所资质条件、执业活动、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公示监督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逐所评分通报。对各所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将整改意见形成督办通知单,发到各所。通过多年的集中考核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进一步规范,得到省厅的充分肯定。
把好人员素质关。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集中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评工作,在年度考评工作中,按照考评条件、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人员素质。2016年,我市有4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和22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年度考评,对1名投诉未处理完结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暂缓年检注册。同时严把入口,加强与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衔接,依法依规做好新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核准工作,严格审批环节,规范办证程序,为20名符合条件的新增人员办理了执业证书,并组织所有新增人员参加全省集中岗前培训。通过宜昌市行政审批系统和宜昌司法行政网公示人员信息,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新增人员的执业素质。在全市行政执法质量检查中,我市新增人员执业核准工作取得好成绩。
把好服务质量关。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投诉案件查处力度,指导基层建立健全统一收案、统一登记、统一收费、统一归档“四统一”管理制度,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利益冲突审查、执示公示、信誉回访等制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2016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基层政府、村(社区)、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019家,代理诉讼法律事务3720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663件,解答法律询问17920人次,调解纠纷1427件,办理法律援助指派案件496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2415万元。(宜昌市司法局办公室 基层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