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22日讯(记者刘文韬)10月16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派出3个执法检查组分赴部分市,就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蒋作斌、陈君文,秘书长彭宪法参加了执法检查。
7天时间里,执法检查组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分别深入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等地,重点检查了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情况,我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监测报告等情况。通过检查,执法检查组认为,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在改善空气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体现在:工业烟气污染治理任务非常艰巨,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够;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速,排放污染对大气质量的影响日益凸显;一些企业长期违法生产,农村大气污染问题不容忽视;建筑扬尘比较突出,渣土运输管理不严;大气污染防治意识不强,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滞后。
执法检查组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思想认识,集中各职能部门力量,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继续以工业污染防治、建筑扬尘治理和机动车尾气整治为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推动城镇化建设以及交通运输类的创新管理,逐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