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启动“就业援助月”活动 十类人群成为援助对象

19.01.2015  15:45

  日前,笔者从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了解到,宜昌正式启动“就业援助月”活动,10类人群成为此次活动的援助对象,此次活动从1月中旬开始,一直持续到2月底。

  据了解,此次援助对象为,本辖区法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以下失业人员(包括非本地户籍人员在本地常住、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后登记失业的):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上述对象以外困难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贫困户、农村低保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

  据介绍,在1月底前,主要是将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意向及就业服务需求等情况进行登记。对辖区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做好实名登记认定,录入湖北省就业信息系统,为每名就业援助对象明确帮扶责任人,针对就业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帮扶援助措施。2月份起将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百余场专场招聘会。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