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10月1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三五”时期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加强民族工作作出整体部署。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机遇期,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对于补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短板,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提升各族人民福祉,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社会事业稳步提升,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民族团结更加巩固,确保2020年实现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规划》明确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与全省差距明显缩小。
《规划》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出10方面重点任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发展,推进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推进民族教育和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城市和散居地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人才队伍和民族事务能力建设。同时,按照“十三五”时期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建设重点,部署安排了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民族企业“千百工程”、民族地区农户安居工程、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发展工程、民族教育提振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程、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养工程等9大工程建设。
《规划》强调,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在投资、产业、财政、金融、人才、生态补偿、社会保障等7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建立规划实施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民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规划》纳入本地区工作计划,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定期组织开展监测评估,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