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少数”如何抓“法”——法治湖北的襄阳实践(上)
编者按
“法治湖北”是“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基本动力、基本保障、基本支撑。地方如何落实?多年来,襄阳市委以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法治城市为目标,作出了积极探索。本报今起推出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法治襄阳步履铿锵:全省第一个获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第一个在网上公布市、县权力清单;全省第一个出台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连续两年在全省依法治省考核中位列第一。
法治襄阳犹如一艘巨舰,正劈波斩浪,奋力前行,成为襄阳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的新名片。
律师参与重大决策,权力关进法律的“制度笼子”
法治襄阳之所以成为叫响全国的一张名片,在于科学搭建依法行政制度框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襄阳经济速度、质量双升并不能掩盖个别机关“拍脑袋”决策,办事不公开、拖拉推诿、以罚代管、权力寻租等现象。
抓法治就是抓发展。2013年7月,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王君正在襄阳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上指出,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同时,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提升地区综合竞争力,从长远来看还是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把法治建设统一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竞进提质、转型增效”的实践中,为“法治湖北”建设制度创新作出探索和示范。
组合拳出击。以《法治湖北建设纲要》为纲,依据140多部法律法规和襄阳改革发展的实际制定了《襄阳市法治城市总体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把襄阳建成依法行政示范区、公正司法满意区、社会管理创新区、全民守法和谐区,建成“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法治城市。
2013年5月28日,《襄阳法治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通过评审,将方案确定的目标分解成38项任务、120项指标、387个支撑项目,明确时间表、责任人。
同年6月,襄阳市委决策规则、市政府法治政治建设实施方案发布。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就位,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成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前置条件。
去年元月,襄阳市、县权力清单正式上网,69家市直部门拥有的处罚、征收、强制等13大类4668项行政权力、执行程序、监督电话公布。
民声乃镜,行政权力装上“听诊器”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襄阳建立党委统揽法治城市建设全局,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给行政权力装上民意民声的“听诊器”。
长虹路,连接襄城和樊城,是襄阳中心城区交通咽喉。每小时车流量逾8000台次,人流、车流、物流交汇,交通事故不断,成了襄阳最大的堵点。政府急,百姓怨。但只要说开始改造,周边商铺担心影响生意而反对。
在向市民发放3000份问卷基础上,襄阳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对长虹路改造方案进行评审,律师全程参与,政府最后决策,并向市民作出4个月维修好的承诺。
尊重民意,依法决策,长虹路改造维修工程快速推进,于去年元月20日投入使用。
从此,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成为襄阳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必要程序。去年以来律师和风险评估专家否决了市委、市政府4项重大决策,暂缓实施17项决策。
2000年时,襄阳出租车规模为1700辆。14年时间过去了,城区面积从50多平方公里增加到了140平方公里,人口从80万增长到现在的140多万,出租车总量没增加一辆。政府多次要增加,遭到的士司机的反对。
反复征求市民、的士司机意见之后,襄阳将新增的500台的士交由市公交公司,实行公车公营,矛盾迎刃而解。
市委书记的承诺,公权戴上“紧箍咒”
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决定着法治城市建设的方向、道路、进度。
襄阳高新区长虹北路东有一块600亩绿地,寸土寸金,房地产开发商垂涎三尺,开出每亩地500万元的高价。但襄城城市规划早将此地块规划为城市绿地。
2013年11月5日,王君正在市规划局调研时承诺,作为市委书记要带头依法执政,遵守法律法规。城市规划定下来之后,任何领导个人都不得随意干预,更不准轻易改变。
如今,600亩“黄金土地”变成一座四季有花、绿水长青的公园。
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虞国旗说,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既靠法治自觉,更要靠考核制度的“指挥棒”,公权要戴“紧箍咒”。
襄阳把法治能力和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同布置同考核。将依法执政、依法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细化为200多个指标,权重加大到70%,逐项考核,并注重考核成果的运用。
2013年以来,因法治考评绩效不优、依法行政不到位,有3个单位被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市直部门4个“一把手”被警示谈话。14名法治意识不强、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提拔对象被诫勉谈话、改任非领导职务。相反,97名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科级干部进入县级领导班子。“指挥棒”无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风。(邓洪涛 杨戈 杜守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