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不可欺 人心更不可欺
近日,一篇名为《少年不可欺》的文章在网络上流传,作者NIKO EDWARDS指责优酷网为陌陌科技制作、发布广告片时,抄袭他和几个朋友利用气球、照相机、GPS等装置为地球拍照的经历和成果,该文章再度引发网友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大讨论。12月1日,优酷回应此事称:“照片重合度高,但不能认定侵权,并公开道歉。”(12月2日《新京报》)
与“少年们”坦诚、理性的交流态度相比,优酷作为国内数一数二的网络视频平台,虽不认定侵权,但是仍然道歉的态度,实在显得有些傲娇。这做法似乎是在宣称“我没做错什么,但是让让小孩儿吧。”在一个认真维权的少年和一群义愤填膺的网友看来,这种打太极的手法,充满了成年人世故的狡黠。
那么,优酷到底是否侵权了呢?其实,他们还真的钻了不少法律空子。由于优酷编导在和NIKO交流时,避开了拍摄商业广告的事实,“巧妙”问出了他们拍摄地球的整个过程,又以各种借口逃避了签合同这一关键环节。再加上国外亦有类似视频在网上流传,而我国的《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内容,并不保护作品创意,如此看来,优酷硬说自己没侵权,大概是咨询律师后,大胆设想的结果。但在该商业广告片中,实打实地使用了少年们拍摄的照片,这是明确地侵犯著作权,如果诉诸法律,这官司应该有得一打。
而网友的关注和愤怒,不可能像法律那样条分缕析。大家更多地看到,优酷编导在与NIKO他们的交流中,如何再三瞒骗敷衍,欠缺诚意和信用,由此年轻人们都会联想到,自己因为资历、年龄或是话语权,或多或少被剽窃、侵权、抄袭的案例。有人辛苦做的论文被导师拿去直接用,有人发在网上的小说被人抄袭框架,有人设计的创意被总监据为己有,如是种种引发共鸣,不管是否构成侵权,涉事的两大公司都已经输了人心和口碑。
这年头做生意,名声实在太重要了。少年不可欺,人心更不可欺。或许,几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与上市公司和行业巨头相比,的确是弱势了些。但是,如果加上网友的用心投票呢?是不是值得好好反思和考虑一下?(屈旌)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