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之声:我省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面扩至98%

10.04.2015  19:32
  以“新常态,新税风”为主题的第24个税收宣传月昨天(4月1号)  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同步举行。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受益于上月出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新政,98%的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0%降低到10%。地税系统采取多项措施打通税收优惠“最后一公里”,确保新政快速送达。湖北之声记者杨晓、通讯员徐卫兴报道:

  在前期已经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国家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3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扩大到20万元以下,政策执行时间为今年1月到2017年年底。

  省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余永红:(出音响)“我们通过对去年第四季度的预缴(数据)来测算,涉及的户数大概有2100多户,优惠的金额将会增加3000多万元。”(音响止)

  2010年以来,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多次扩大,由最初的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内,一步步调整到了20万元以内。政策调整后,由地税部门管理的7.82万户小微企业中,就有7.7万户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条件,约占总户数的98%。仅此一项,这7万多户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预计增长34%,减税额度约为1.2亿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之一,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税务系副主任薛钢表示,瞄准小微企业出台的减税政策,不仅能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抵御市场风险,还清晰地传递出了“放水养鱼”的政策信号:(出音响)“实际上让我们税收政策的优惠性更加广泛,能够形成一种比较宽的鼓励创业、鼓励就业的形势。”(音响止)

  政策利好多,落实是关键。由于众多小微企业财务制度并不健全,有的甚至还在使用代账会计,影响到企业主对最新税收优惠的知晓程度。为了打通新政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全省地税系统已将专门备案改为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履行备案手续,同时通过修改纳税申报软件自动识别小微企业的身份,方便企业自动享受税收优惠。

  省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余永红:(出音响)“在系统申报的时候,只要纳税人输入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达到一定的额度,我们系统里面就会自动地弹开一个页面,自动地提示纳税人你应该享受的减免税额是多少,自动地填写在相关的减免税栏中,自动地就能够享受到减免税了。”(音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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