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局:308户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免税新政策

16.12.2014  19:5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黄陂区局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新政策, 一是提前摸底,把握政策。 该局结合9月份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数据,从CTAIS中提取出可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名单,并一一通知到具体纳税人,确保优惠政策通知到位。 二是拓宽渠道,加强宣传。 该局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纳税人之家QQ群、“税企通”等多种渠道宣传小微企业优惠新政策,同时向相关纳税人广泛发放《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文件汇编》,确保优惠政策精神领会到位。 三是提取信息,加强监控。 该局利用CTAIS系统对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监控,随时掌握小微企业增值税申报情况,及时提醒应享受而未享受政策的纳税人进行补充申报,确保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10-11月,该局共有308户小微企业获益新政策,共减免增值税30.66万元。其中:小规模企业51户,减免增值税0.4万元;小规模个体257户,减免增值税30.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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