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男小卖部强行借钱替友还债 因抢劫罪获刑4年
武汉晚报讯(记者万勤 实习生孙思 通讯员章鸣平)见朋友楼下有人要债,男子主动要求帮其还钱,到附近小卖部抵押手机、手表借钱,老板拒绝后砸店强行借走1000元,几天后又回到小卖部求老板原谅。记者昨从江夏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4年。
28岁的王某,住在江夏纸坊街。今年1月6日晚上7点多,王某来到朋友小吴家楼下,见有一辆小轿车停在进口处,王某喝了不少酒,觉得车子挡了路,就找到车内的两男一女争执了起来。这三人是胡某、柳某及其女友。原来,柳某曾借给小吴400元钱,见小吴没有主动还就找上了门,可小吴又不在家。
柳某正和小吴打电话,王某抢过电话主动说要帮小吴还钱。小吴想到王某欠自己的钱都没还,在电话中又听到王某和柳某等人的争执声,就告诉王某不要管这件事。
可王某不听,执意要去筹钱,于是坐着胡某的车,和柳某等人一起来到了陈某的小卖部门口。王某把自己的手机和手表放在小卖部桌上,向陈某抵押借钱,被陈某拒绝。王某十分生气,将手表、手机往小卖部玻璃柜一砸,结果表不转了,王某拎起表指着陈某说,“手表价值8800元,现在弄坏了,你必须借钱我。”
陈某连说这是王某自己砸的,谁知王某一怒之下,抡起板凳,砸向玻璃柜。陈某见王某坐车过来,不知道车里还有没有帮手,孩子又在旁边,生怕会出什么事,就将抽屉里的零钱全都给了王某,王某拿到约1000元就坐着胡某的车走了。
当日凌晨,王某见到朋友小吴,将手表拿到小吴眼前说,“你看,我帮你跟别人扯皮,把手机跟手表都砸了,你看着办。”小吴认为本来都不关王某的事,让他不要再管。
1月12日下午5点,王某来到小卖部,向老板陈某道歉:“上次的那个钱算我借的,过完小年后会还给你,你必须原谅我。”陈某想起6天前报警时,民警让他再见到王某就先稳住他,于是偷偷示意妻子报警。王某见他没说话,又威胁说“你要是不同意,我一秒钟让你滚出纸坊,全家死光。”“好,好,我原谅你。”陈某假意原谅王某稳住对方。随后,民警就赶来将王某抓获。
江夏区法院审理此案时了解到,王某于2005年因抢劫罪入狱4年,又在2009年7月持管制刀具被行政拘留5日。法院认为,王某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王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实习编辑:潘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