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启动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08.06.2016  23:51
        近日,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评选推荐工作。
        今年湖北省将推荐“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10个,“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5名。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国宗发〔2009〕20号)的有关规定,和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2013年7月6日修订的《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办法》,从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色会等八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推荐工作坚持民主推荐、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和省属宗教团体秘书处推选的基础上,由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