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局对重点项目用地实行所长包挂制度

11.09.2015  00:34

  一是落实包挂责任。建立重点项目用地包挂服务制度,明确辖区国土资源所所长为重点项目用地包挂责任人,全程负责从项目选址到土地登记等12个环节的服务工作。

  二是制定包挂办法。建立项目用地绿色通道,由国土资源所所长采取“一次告知、节点登记、全程跟踪、限时办结”办法,全程掌握项目用地工作进展。

  三是编制服务指南。将供地政策、申报要件、用地流程、和相关业务知识进行汇编,编印《项目用地包挂服务指南》1200册,分送给镇办领导和工业专班人员。

  四是开展业务培训。召开业务培训、交流讨论会议3次,专门对所长和业务人员进行项目用地报批业务培训,让一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项目用地报批和供地业务知识。

  五是实行效能问责。对各镇办或项目业主提交资料齐全情况下,所长未进行代办、窗口和科室未按规定时间办结的,该局按照效能监察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