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降的水泥块要较真到底

24.11.2014  11:59

    11月20日下午,汉阳世纪龙城小区内,高空坠下的一块水泥块,不偏不倚砸中一名来到人世才40多天的女婴,孩子历经两次手术,仍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家属希望找到肇事者。(本报昨日A06版)

    去年,青山一居民楼花盆砸死街坊,如今襁褓女婴因天降水泥块命悬一线,这些还只是因为造成了严重后果而被人熟知的高空坠物事件,联系本报今年9月推出的“拒绝高空抛物 守护城市文明”系列报道,不少小区里高空抛物更是时有发生。不得不说,类似的场景反复出现,实在让人担心,自己哪天会不会也遭遇飞来横祸。

    女婴的命运令人揪心,后续巨额的治疗费用更让陷入痛苦的家庭雪上加霜,面对这样的悲剧,小区发起的爱心募捐固然及时,但社会更应掘地三尺找到肇事者。水泥块不会是凭空而来,尽管目前相应的调查还没有实质性进展,可不管取证有多困难,社会理应较真到底。这种追责精神,往小了说,是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往大了说,则是用严厉的法律追责,震慑、减少甚至杜绝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应该说,在社会不断呼吁拒绝高空抛物,守护城市文明的当下,除去极少数人还会恶意抛物,很多高空坠物源于疏忽或者管理不善。比如青山花盆砸死街坊事件中,不少家庭都有在阳台上置物的习惯,却忽略了其可能造成的伤害,因此,日常生活中公众必须提高警惕,履行相应的保管、维护义务,戒除侥幸和疏忽心理。

    现实中,发生高空坠物如果没有伤到人,大多数都会不了了之。这一点上,应该学习香港的较真精神,香港《简易程序治罪条例》规定,“如有人自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建筑物坠下,以致对在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则掉下该东西或容许该东西坠下的人,即属犯罪,可处罚款一万元港币及监禁6个月”。同时,为能精准找到具体侵权人,香港方面设置了天罗地网加以立体防控。可以说,从高空坠物的潜在危害性入手,将事前防范和事后追责紧密结合,两手都硬才能最大程度遏制这种行为。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是出于对受害者进行救济的托底措施,而在此之前,寻找“肇事者”却不能轻言放弃,唯有对高空坠物“零容忍”,才能不断提高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让悲剧再次重演。(肖杨)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