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应从基础性工作抓起
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向社会公示工作,让人大代表在选民和选区真正成为“公众人物”。开展人大代表向社会公示工作的目的就是在于实现三个“便于”。即一是便于选民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联系。通过公示,选民可以根据相关的联系方式,随时随地与人大代表交流沟通,反映选民的所思、所盼、所愿。人大代表也可在与选民的相互联系交流中,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为开展好提议案、意见和建议批评等履职活动打下坚实基础。为实现为民代言、为民谋利创造条件;二是便于选民对人大代表的“言行举止”进行规范和约束。对人大代表向社会公示后,人大代表的所作所为均在选民的“视觉”范围之内。选民可以从不同的侧面较为全面地了解人大代表的遵纪守法情况,依法履职情况,促使人大代表合理用权、依法用权、规范用权;三是便于人大代表开展自律。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先进分子,要想保持先进,体现先进,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加强自我修养,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刻刻规范自己,自觉地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模范,在履行代表职责和所从事的相应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来影响身边的选民,带领带动身边的选民遵守法纪、勤劳致富,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履职承诺工作,让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实现心与心的交流。实行人大代表履职承诺是人大代表向选民所作出的尽其所能为选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种“保证”,选民可以根据人大代表所作出的履职承诺,逐条逐项地对照其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和监督,促使人大代表在担任代表职务期间不仅要说的好更要作的好。实行人大代表履职承诺要防止出现三种不良现象,即:一是要防止“喊口号、唱高调”。不能把人大代表的履职承诺当作“口号”,重说轻做,甚至只说不做。人大代表在向选民作承诺时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能超越自身能力范围和工作服务范围,作出一些不着边际的夸夸其谈、不切实际的许愿表态,要注意避免“假、大、空”现象,以便真正做到“有诺必践、有践必果”,用工作的成果来证明自己所作承诺的真诚与真实;二是要防止“空洞无物,缺乏实际内容”。不能把履职承诺当作“花瓶”进行点缀和装饰,过分追求形式。此类只讲形式的承诺,不仅不能规范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也不便于选民平时依据承诺情况对人大代表实施监督;三是防止“只说不干”。不能把“承诺”与“践诺”相分离。要督促人大代表依据自己的履职承诺,自觉做好践行承诺工作,把承诺变成为选民谋福祉的具体行为。
三、认真做好对人大代表的述职评议工作,让人大代表在选民面前“红红脸、出出汗”。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向选民报告履行职责情况,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的重要方式。对于提高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提升履职效能、规范履职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人大代表开展述职评议活动时,不仅要听人大代表在述职时说的怎么样,关键是要看人大代表在平时履行职务时干的怎么样。要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要与人大代表遵守宪法法律相结合。看是否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是否能够用法律法规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二是要与人大代表践行履职承诺相结合。评议评判其是否存在着“口号响当当,服务冷冰冰”的问题;三是要与人大代表平时履职情况相结合。看是否能够深入选民、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是否能够为民代言,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督促相关部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能够得到更多的实惠;四是要与整改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人大代表要对选民指出的问题制定限期整改“时间表”,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差距,为高效务实地开展工作打下基础;五是要与评议结果的充分应用相结合。对人大代表实行述职评议不能讲形式、走过场,要坚持做到既要重视述职评议过程和程序,更重视做好对述职结果的应用。对平时履职尽责,能充分行使代表权力,能设身处地为民代言、为民谋利的人大代表要予以充分肯定和奖励,而对于“无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的则应予以严肃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则应依法启动较为刚性的监督程序。对述职评议结果应用的越充分越全面,就越能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选民和人大代表对开展述职评议活动也会更加重视,参与的热情同样会更加高涨。
四、认真做好约束惩诫工作,及时处理处置不合格代表。对人大代表实施监督权,是人民群众实施选举权的延伸。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极少数人大代表自当选之后,责任意识淡化、履职消极懈怠,有的甚至违法乱纪,在人民群众中已起不到先进带头作用。对于上述少数人的不良表现,应坚持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防止出现大的负面影响。对于“不作为”的代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既不接受批评又不积极认真整改自身问题的人大代表应劝其辞职;对违反法律规定丧失代表资格的要及时依法按程序终止其代表资格;对违法事实严重构成犯罪的人大代表则应依法予以罢免。只有通过对代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才能使代表自觉规范自己、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严格秉持公道正派、认真奉行廉洁务实,成为真正的责任代表。(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明国)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