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公安局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确保社会火灾形势稳定,日前,荆门市公安局下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从6月10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明确指出,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夏季消防检查集中行动,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单位火灾隐患底数,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实现“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确保不在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
为切实加强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市公安局成立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清为组长,市消防支队支队长荣兵为副组长,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新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民防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工作。
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整治范围为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同时消防部门要对全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重点监管“十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本行业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依法获得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和营业的;消防设施配置不标准、未保持完好有效以及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56”管理制度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或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擅自扩大防火分区、破坏防火分隔,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外墙、门窗上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违规搭建彩钢板等方面。
《方案》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全面排查,规范执法。要切实重视和做好“网格式”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各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专题研究,强化整改措施。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要从严、从重、从快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要按照理性、平和、规范执法的要求,做好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社会矛盾。三是定期研判,强化督导。专项行动期间,各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工作措施。要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对下步工作进行调度,及时研究部署重点整治工作。各地要成立督导小组,深入一线,做好督查指导工作。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有关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媒体的监督作用,曝光一批存在火灾隐患较多的单位,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举报消防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