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失败是给创新者减负
李杏
城市发展有没有持续动力,能不能找到新动力,决定因素就在于创新,这已经是当前的一大共识,也是未来城市竞争的着眼点。为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使武汉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市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了《关于鼓励创新 宽容失败 促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决定》,提出建立容错机制,解决对创新改革的后顾之忧。
成功的创新意味着显著的经济社会效应和巨大的发展前景,但必须看到的是,创新在本质上是一种尝试,其结果是两面的,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现实中,从数量上来说,创新失败的可能性远远大于成功,这是由创新自身的特点决定的。不走寻常路的创新之举,开拓的是一片未知领域,就像探险永远都是“高危”行为一样,创新之路注定充满了荆棘,大量的投入可能也不一定能换来相应的回报与产出。很大程度上,创新就是勇闯无人区,无数次的失败或许才能换来一次成功。
创新的“高失败率”,让怎样面对失败成为创新不可回避的话题,也是众多观望和跃跃欲试者的关注焦点。对失败的宽容,其实就是为创新分担风险,降低成本,让人有机会和空间去多方摸索,不会因为一次尝试失败就再也无力爬起来。城市提供一个宽容失败的环境,形成一种不惧跌倒的风气,就会鼓励更多人大胆去闯去试,试的人多了,最终取得成功的可能性才更大。
创新难以避免失败,但失败绝不是终点,我们之所以要宽容失败,目的是通过一次次失败,为成功积累经验和教训,一步步通向成功。因此,我们应当宽容的失败,并不是无条件的任何失败,也不能被滥用为碌碌无为和一事无成的借口,而是针对那些在真正的创新尝试中出现的失败,只有这样的失败,才可能是对鼓励创新有所裨益的。
创新中的失败,看似和不作为、乱作为一样“无果而终”,但本质上却大为不同。创新的失败,有的可能在技术、策略上走进了死胡同,有的可能缺乏其他条件的支撑,还有的其实谈不上完全的失败,只是短时间内看不到成果,需要时间的检验。总而言之,这些失败的结果本身,或者证明了某条路是不可行的,或者为进一步尝试奠定了基础,这样的失败本身也是有意义的。
《决定》明确区分了容错界限,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出现的偏差,以及为推动创新发展的过失,这几种情况才是应当被宽容的失败。与不负责任、违纪违法和谋取私利的不良后果相比,无论是从出发点还是实际结果来看,两者都是不同意义上的失败,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鱼目混珠,曲解好的用意。
创新始终不是一件易事,制度的鼓励和撑腰,都是为了让人放下包袱大胆去干,脚踏实地去干,只有不断试错,才可能找到新的道路,一步步走向成功。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