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全面启动依法关闭取缔13家非法塑料加工利用企业
为加强全区废旧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防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环境安全,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依法查处辖区内13家非法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此项工作自2014年7月开始,12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自行关停、强制关停、检查验收、总结提升四个阶段,目标是至2014年12月底,全面关闭取缔各街办排查上报的13家非法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并妥善处理好有关遗留问题。该项工作日前已全面启动。
为稳定、迅速、有效的推动此项工作开展,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猇亭区成立了区依法关闭取缔非法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采取“区政府统一部署,各街办牵头实施,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方式,各街办和各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挂帅,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关闭取缔工作。
二是加强联动。5月22日,猇亭区组织召开了全区依法关闭取缔非法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工作会。会议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高亚华主持,区政府法制办、区维稳办、区环保局等21个区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后各相关部门按照会议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对这13家非法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的用地合法性、税收缴纳、社保缴纳、安全生产、城管违法行为、消防备案手续、环保审批手续、企业概况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为依法取缔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是加强考核。6月底,第35次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依法关闭取缔非法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工作方案。会议决定七月全面启动依法关闭非法废旧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工作,由区环保局会同各街办、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职责分工要求,统一行动,密切配合,确保实现依法关闭目标。此项工作纳入各部门目标考核和效能考核内容,对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