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支票挽救智障家庭--宜城法院顺利调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

14.12.2016  13:03

12月6日,宜昌市宜城法院民一庭顺利调解并一次性执行完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一张45万元现金支票挽救了一个五口之家四名残障人的家庭。

2014年10月中旬,赵某应聘到湖北阿泰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在中试车间工作。2014年11月27日14时,赵某在中试车间投料操作过程中受伤。湖北阿泰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安排人员将赵某送到襄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8个月,并支付了所有医疗费用计49元。2015年10月23日,经宜劳仲裁字[2015]39号仲裁裁决书裁定:赵某与湖北阿泰克唐化学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015年12月14日宜人社工伤认定为赵某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鉴定为五级伤残,赵某不服申请重新鉴定,经再次鉴定结论书鉴定为四级伤残。故赵某要求湖北阿泰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四级伤残支付工伤待遇77万元。

赵某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妻子是智障人,孩子幼小且患有脑瘫,父亲中风卧床在家,一家人的生活起居全靠年近60岁的母亲打理。事故发生前,赵某可谓是家里的顶梁柱,每月收入是赵家唯一的生活来源。赵某受伤后,对于原本贫困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根本拿不出钱来治疗,赵某曾多次有过轻生的念头。在万般无奈下,赵某的母亲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由于双方对应给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数额产生分歧,多次协商均无果。2016年7月6日,赵母以赵某的名义将湖北阿泰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宜城法院民一庭受理该案后,由法官何云伟负责办理。何法官对赵母的诉说心存疑惑,于是亲自赶到雷河街道办事处前锋村赵某家中实地察看。当看到不是病、就是瘫或是傻的现状,何法官唏嘘不语,未曾想到竟有如此不幸和贫困的家庭,他坚定地说:我一定在最短时间内给你们一个最满意的结果。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何法官没有选择直接判决结案,一方面找到被告湖北阿泰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座谈、沟通,邀请被告方到原告家中现场目睹贫困交加的境况,从情理上打动被告,缓解双方之间的分歧;另一方面极力从法理上说服原告,解释赔偿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过分、过高的要求都不会得到支持。

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疏导和湖北阿泰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高姿态,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赵某工伤待遇450000元,并对已经多支付给原告赵某的工资及意外保险赔偿金50000元,不再要求原告退还。调解书送达后,湖北阿泰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便将45万元的现金支票交给了法院。12月9日,民一庭庭长带领主审法官将现金支票送到了原告家中。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