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环保局开发区分局有序推进县南5家塑料厂关停进度

15.07.2016  04:08

7月11日至12日,红安县环保局开发区分局按局党组部署要求,对县南5家塑料加工厂开展了巡查。其中,对高桥红兵塑料厂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二十万元,该塑料厂负责人余某表示,将于半个月内拆除生产设备;对高桥道合塑料厂下达文书,该塑料厂负责人刘某表示,将积极配合,按“雷霆行动”关停塑料厂要求,落实关停任务;对太平三家塑料厂进行了现场查看,其中金诚塑料公司已拆除生产设备和生活设施,英翔塑料公司、红新塑料厂已停止生产,现场无一人。

下一步,开发区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雷霆行动”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塑料加工厂的巡查力度,对已责令限期拆除生产设备的,但拒不拆除继续生产的,一经发现,将按照环评法上限额度处罚;对已经处罚的,但拒不拆除生产设备拒不缴纳罚款的,一经发现,将依法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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